中国·北京
2020年8月20日- 26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采购叶酸片。2020年9月17日开标公示烟台中洲制药公司报价比第一名低36.5%却排在第二名,未中标。9月19日中洲制药负责人慕名找到本所律师,请求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经过认真分析,我方律师给出意见:不中标的问题不在报价,而是要针对标书商务评分中的“同类销售”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要求明确该评分标准何为“同类”,并要求说明其他销售合同不得分的理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此质疑非常重视,会同采购方重新组织了评标委进行评审,及时纠正了错误。9月30日重新公布中洲制药公司中标,八万八千盒药品共计751.6万元。
本案标的虽小,但是在全球疫情影响的困难时期,这个订单不仅能让企业存活下去,企业反败为胜,更增加了其对自身产品竞争力的信心。特别体现了贵州省人民政府依法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公平公正,共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决心和对投标人负责、敢于担当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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